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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第十屆香港文化創意產業大獎 2026 」報名表


Part 1. 參賽規則


  1. 組織機構

主辦機構:亞太文化創意產業總會


  1. 活動目的

透過活動,提升社會大衆對文化、創意、產業及專業發展的重視,以及發掘及嘉許卓有成就的文化創意產業和人才。


  1. 活動內容

邀請全港文化創意產業企業/組織參與比賽, 通過專業評審團,在眾多參賽者當中,選出十間最具代表性的文化、創意、產業、專業發展的企業/組織。得獎企業/組織會獲邀出席於2026年5月17日(日)舉行的《第十屆香港文化創意產業大獎2026頒獎典禮》。


II. 範疇/組別

1 文體藝術組

2 知識産權組

3 科技創新組

 

本會擁有對組別的定義及界別的最終決定權。


4. 參加資格

I. 參賽者必須具備下列所有條件並由香港永久居民提名

  • 參賽企業/-組織需持有有效香港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;其主要股東/創辦人/董事/被授權代表需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證明文件。

  • 該企業/組織在本港從事/提供/出售與「文化、創意、產業、專業」相關的業務/服務/產品。

  • 擁有最少2年或以上的香港業務經營歷史(在2024年5月16日或以前成立-)

  • 每一企業/組織在是次比賽中只可獲提名一次


II. 提名人資格

  • 提名人必須為18歲或以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(下稱「提名人」)

  • 每一「提名人」提名名額不限;但不可擔任所提名參賽企業/組織的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/董事/被授權代表」


5. 評審準則 (請各參賽者從以下四個方向闡述)

I.文創內涵及品牌概念(25%)上限2000字

II.創新創意及跨界整合成就 (30%)上限2000字

III.產業價值及發展潛力 (30%)上限2000字

IV.業界或公眾認受性及社會責任(15%)上限2000字


  • 文字闡述上限8000字。(評委只審閲首8000字,秘書處將刪除多餘内容)

  • 也可提供影片及電子檔案,如榮譽、推薦書等相關文件或成就, 最多5個檔案。


6. 報名方法及時間

I. 提名及截止日期

接受報名: 2026年2月14日

截止日期: 2026年4月10日 23:59


II. 遞交提名表格須知:

  • 如獲提名參加「第十屆香港文化創意產業大獎2026」,參賽者準備好相關資料后,由提名人提交該「企業/組織」的最近-3年香港註冊商業登記證副本(視乎該「企業/組織」的成立年期起至2024年5月16日止)該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的組織結構資料;及

  • 參賽者須於4月10日23:59-或以前,用以下方式之將相關資料以網上報名形式傳送至本會, -其他報名方法將一概不接受。


7. 評審及獲獎通知及安排

I. 截止日期:2026年4月10日(四)23:59

II. 評審日:2026年4月11-17日

II. 獲獎通知:2026年4月18-30日收到電郵通知

III.獲獎者將獲邀出席 2026年5月17日(日)《第十屆香港文化創意產業大獎2026 頒獎典禮》;於頒獎禮中獲頒「第十屆香港文化創意產業大獎2026」紀念獎座;並於頒獎禮場刊中享有獲獎者(約150字)自我介紹篇幅;及獲邀免費加入「亞太文化創意產業總會2026會籍」,與會員及歷屆得獎單位互相交流,拓展文.創.產 · 專協同商機。


8. 其他條款

  1. 「獲獎者」中的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/被授權代表」必須出席2026年5月17日(日)舉行之頒獎典禮。本會秘書處發出通知後5個工作天內未有回覆或未能承諾出席者當放棄獲獎論

  2. 本會將按照個人私隱條例處理所有參賽者所提供的資料

  3. 「獲獎者」將會獲得亞太文化創意產業總會授權,使用「第十屆香港文化創意產業大獎2026」標誌作宣傳及推廣之用

  4. 所有參賽資料在截止報名日期(2026年4月10日23:59)後不可更改,如提交多於一次, 以最後版本為準。

  5. 「大獎籌委會」將全部銷毀所有未能獲獎的參賽者之資料,亦不會對外公佈除獲獎者以外的參賽者名單

  6. 評審結果以大獎評審團及本會之最終決定為准,「參賽者」及其「提名人」不可異議

  7. 亞太文化創意產業總會及「大獎籌委會」將保留一切解釋及修改本次比賽及所有相關細節之一切權利。「參賽者」及其「提名人」不可異議

  8. 是次比賽不收取任何報名及行政費用


如有任何查詢, 歡迎電郵至秘書處 sec@apciahk.com 或 whatsapp 852-6951 4851義務秘書張懷玉女士或852-9767 3212 與大獎秘書處吳小姐聯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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